快学用户_0 2025-12-21
答疑老师2019-08-04
问题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快学用户_0 2019-08-04
追问:问题二:混合销售行为是同一项销售业务中发生的,比如卖电视的同时提供安装,这个就属于混合销售。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快学用户_0 2019-08-04
追问:基本上混合销售是指同一项业务中既包括增值税纳税义务,又包括非增值税业务,现在营改增后基本上很少混合销售,为了避免从高适用税率,最好都按各自税率分别开具发票
答疑老师 2019-08-04
回答:混合销售的按哪个税率,价外费用的按哪个税率? 09年以后的按适用税率,怎么计算?
快学用户_0 2019-08-04
追问:混合销售按销售货物税率缴纳;价外费用税率应从该主业务,亦即与所提供的销售货物(提供劳务)业务事项的适用税率一致;09年以后各自开票交税前提是能够合理区分,比如销售电视同时运输,前者按销售货物13%,后者按运输9%
答疑老师 2019-08-04
回答:出售09年以后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按征收率3%减按2%还是其他方法?
快学用户_0 2019-08-04
追问:09年以后就是有进项的了,按正常税率交纳,比如一般纳税人现在机器设备就是13%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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