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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0 2026-04-11

与在国外有家全资子公司有板材业务往来,产品均贴有专利标,需要收取专利费吗?如果没有收取专利费会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风险吗?

答疑老师

答疑老师2019-09-17

 你好, 根据《合同法》第325条的规定,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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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 2019-09-17

回答:老师,意思是专利使用费的提现方式有很多,但是必须要在合同中约定专利费这项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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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0 2019-09-17

追问:是的,一般要有约定,说无偿的话得有税务认可的合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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