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0 2026-06-03
答疑老师2019-09-27
有6种补贴是不需要缴纳个税的,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税发[1994]089号)第二条的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一些单位以误餐费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规定: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的项目,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当地规定。 ★生育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规定: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工伤补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规定: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家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抚恤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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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你好,我所属期8月的凭证都没有做,零申报的,那9月不是要补做8月的凭证吗?那像那种美元的汇率应该要用9月的期初汇率了吧?不用 8月的了?
答您好,你的原始凭证的时间是几月的?可以按九月份的直接做。
问老师:上月我用出库单做了笔未开票收入,报了税,这月这笔开了专票,哪这笔会计 分录怎么做呢
答你好 开票之前冲无票收入 把你上月分录红字冲掉 然后做一笔开票收入就行
问,建筑类自查表,建筑类总表印花税,17年未交税,需要补缴,18年多交了三百多,印花税自查表内是16-18年的总收入,应纳税也是三年的总和,实缴税应填多少?如果填了实缴的数(18年有多缴),那就不用补缴了。这样和总表就对不上了。应该如何填?
答你不是说多交了300多吗
问老师,数量每张专票上开了一个,加起来是五个,合同上是4个,金额加起来是一样,数量不一样可以么
答你好 不可以的 按你合同来开票的 不然你客户可能会退票的
问16%10%9月开出的发票申报表怎么填
答分别在13%和9%里填写,税额自己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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