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12110986 2021-07-15
答疑老师2020-07-05
您好,存在的问题:1、王某既是店长又是记账员,职责分工不明确。 2、王某从店销售款中直接取走现金,属于坐支现金。 3、没有做好店内应收账款的管理,利用坏账准备抵消挪用的公款,同时账内又做假账。
快学用户_12110986 2020-07-05
追问:设计要点:1、销售部门根据销售合同编制发货通知单,分别通知仓库备货和企业内部运输部门办理发货。 2、货物发出后,销售部门根据仓库签发的发货通知单交由财务部门开具销售发票,登记产品明细账。 3、运输部门在办理托运手续后,将运输单和提货单交由销售部门,销售部门将其与发票一起交会计部门。 4、会计部门审核无误后,开具代垫运费清单,同时进行销售账务处理。
答疑老师 2020-07-06
回答:您好,第二问的答案是什么啊,救救孩子吧
快学用户_12110986 2020-07-06
追问:第二问已经回答了,你看下我之前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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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想问下分公司和子公司在税收上有什么利弊
答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1、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适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设立为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资料,向当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分公司应由总机构收集整理资料,并向总机构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2、其他税种的影响增值税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都需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他地税,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均需在资产所在地纳税;而个人所得税也应在企业生产经营当地缴纳。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项目所在地的地税基本不产生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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