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9062052 2020-09-25
答疑老师2020-09-25
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我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 3.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中央政府分享75%,地方政府分享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3)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中央与地方政府按60%与40%的比例分享。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6)城市维护建设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部分归地方政府。 (7)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的94%归中央政府,其余6%和其他印花税收入归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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