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10496108 2020-10-28
答疑老师2020-10-28
你好 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用使用权作奖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发[1999]549号),消费者取得了实物的使用权,可以运用该使用权获取收入或节省费用,使用权实质上是实物形态所得的表现形式。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立法精神,个人取得的实物所得含取得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所得。因此,可以认定消费者取得的住房、汽车的免费使用权,不管是自用或出租,已经取得了实物形式的所得,应按照“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提供住房、汽车的企业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所获得奖品合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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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再增加营业范围即可。已经按照经营范围开了的票,只是是真实业务,没什么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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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体包括“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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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教下,公司有笔款要汇,对方提供发票,但是对方让往私人卡上汇款,请问应该从个人卡上往对方的卡上汇还是从对公户往个人卡上汇?
答你好 最好是公对公支付 如果涉及开票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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