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9062052 2020-10-28
答疑老师2020-10-28
你好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一、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 三、按照上述方法计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单位在支付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五、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偿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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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这个可以入账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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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最后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是0
问老师销项比进项多,做了未交增值税,那进项比销项多怎么做分录呢
答你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问老师,我们是房地产公司,开了正式发票了怎么做账呀?前面我们已经为了缴税做了收入了
答不用做收入了,只用根据应纳税额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就行了
问发票票面信息,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还是有专门的规定呢?票面信息
答你好,这个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最好是不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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