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9062052 2020-10-30
答疑老师2020-10-30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第三条的本市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备案后,可成为退税商店。条件如下: 1.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纳税信用等级在B级以上; 3.同意安装、使用离境退税管理系统,并保证系统应当具备的运行条件,能够及时、准确地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相关信息; 4.已经安装并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5.同意单独设置退税物品销售明细账,并准确核算; 6.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优势企业,本地优势品牌、“老字号”品牌、中国知名品牌、国际知名品牌等企业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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