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9912474 2020-10-31
答疑老师2020-10-31
你好 差价部分仍须征税 针对近期各地反映的契税政策执行中的若干问题,通知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征收居民房屋,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用以重新购置房屋,并且购房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对新购房屋免征契税;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该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同时废止。 对比原来的规定,新通知增加了“居民因个人房屋被征收而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并且不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新换房屋免征契税;缴纳房屋产权调换差价的,对差价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这一规定,使得政策更加细化,可操作性更强。而各地对于个人房屋被征收后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者是否征税,以及如何征税,终于有了统一的规定。 五种情形减免契税 新的通知还规定,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承受承租人房屋、土地权属的,照章征税。对售后回租合同期满,承租人回购原房屋、土地权属的,免征契税。 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 单位、个人以房屋、土地以外的资产增资,相应扩大其在被投资公司的股权持有比例,无论被投资公司是否变更工商登记,其房屋、土地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将其个人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个体工商户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经营者个人名下,免征契税。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移至合伙企业名下,或合伙企业将其名下的房屋、土地权属转回原合伙人名下,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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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老师,新办企业(一般纳税人)都要交残保金和工会经费吗,年底交行吗
答你好,新办企业,30人以下3年内免征残保金,工会经费按年度交
问老师,你好,房地产公司,股东是个人,个人百分百股权转让给另一家公司,这个人是另一家公司的股东之一,现在转让的钱没办法给,只是办了手续,我怎么挂帐呀
答对于公司账务,只需要做实收资本的明细调整 这是股东个人与另外一家公司的交易,与公司没关系
问红字冲销发票后必须开个正确的发票吗
答你好,如果只是发票开错冲红,那肯定要开一份正确的。
问打包透明胶走什么科目,这个是和销售商品一起出售的,东西已回来,发票没到
答你好,计入销售费用就可以了
问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需要报废帐务怎么处理都需要什么手续
答在增值税处理方面, 由于贵公司生产不合格品所产生的损失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不需要作进项税转出。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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