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问答

首页 > 会计问答 > 问答详情
会员头像

快学用户_0 2019-11-29

企业带有公司log的纪念币赠送给客户及老员工,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政策文件号有吗?

答疑老师

答疑老师2019-11-29

你好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具有价值,所以应当按其他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头像

答疑老师 2019-11-29

回答:那赠送给老员工呢?

头像

快学用户_0 2019-11-29

追问:你好 计入福利费 到时并入工资缴纳个税

头像

答疑老师 2019-11-29

回答:我刚看财政2011年50号文已经废止了,有没有新的

头像

快学用户_0 2019-11-29

追问:具体新的没有看到 你需要咨询下当地税局。我看有的地方税局也是出了相关政策 向客户赠送旅游、实物、消费卡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是属于向个人赠送礼品,应该按照其所得,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

相关问答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