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9088738 2023-03-02
答疑老师2023-03-02
本次租赁,共租赁5个月,实际成本1500元,本月收到的租金300元(含税),增值税税率为13%,押金1200元。其中,租赁所得税项为收入乘以税率再减去免税额,即:(300元×13%)- 0=39元;押金1200元不需要缴税,因此本次租赁缴税39元。 此外,该批包装物采用一次摊销法,即把总的租金成本摊销到每月的收入中,每月的租赁收入减去每月的摊销成本,每月的税收=每月的租赁收入减去每月的摊销成本再乘以税率,每月的应缴税款=每月的税收减去上月的累计税收。 拓展知识:租赁收入不同,其税收也有所不同。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摊销法能够将税收最低化,有利于企业减轻税收压力,实现企业自身的节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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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利润总额增减率△E=预算期利润总额/基期利润总额-1如何算?
答你好 根据公式来计算就可以了 实际就是(预算期利润总额-基期利润总额)/基期利润总额
问老师,教育机构里面的财务会计与企业里面的财务会计有什么区别?
答您好 一般会计科目不一样 核算成本方式不一样
问请问老师,换财务做账软件,7月份的数据,启用月份就选7月吧?7月的期末余额录入新软件为期初余额,损益类的7月发生额还要录入吗?
答你好,7月末作为期初数据的话,启用时间是8月,损益类累计发生额要填的
问老师,社会保险里的工伤报销的范围都包括哪些?保险的比例是多少呢?谢谢
答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由于行业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肯定不一样,对行业的划分为三类,其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类别划分如下:一类为风险较小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0.5%)。二类为中等风险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1.0%)例如:房地产业,环境管理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等。三类为风险较大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
问这道题怎么做
答您好,做这种题的步骤 1.可明确区分 (1)可单独售价 (2)不得单独售价 2.不可明确区分 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1)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3)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1)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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