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150280 2023-03-02
答疑老师2023-03-02
当某员工向公司借款时,应当设置其他应收款-客户,此客户可以是该员工本人;而当公司向该员工借款时,应当设置其他应付款—供应商,此供应商也可以是该员工本人。这种情况适用于所有的贷款、借贷行为,但如果该员工有特殊的职务,比如董事,那么就不能设置其他应收款-客户,而应该设置董事报酬和其他应付款-供应商,以区分职能权限。 以具体案例来说明:某公司董事长向公司借款2000元,公司向董事长借款1000元,此时应当设置董事报酬2000元,贷方为库存现金;其他应付款-供应商1000元,借方为库存现金。即董事长作为董事报酬的收款方,也作为供应商的付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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