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150280 2023-03-06
答疑老师2023-03-06
综合所得包括四大项: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财产转让所得,其中前三项为财政部门认定的“三项综合所得”,现已并入个税管理范围。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按照劳动合同等协议向劳动者支付的薪金、奖金、补贴等应发放的款项,也包括其他合法收入,比如劳动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等。稿酬所得是指作家、艺术家等提供作品及其他权利使用时取得的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授予他人使用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权利取得的报酬。 例子:某工程师在某公司工作,其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某作家受某出版社委托写小说,其稿酬所得也应纳税;某公司授权某外资公司商标使用,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也应纳税。 拓展知识:综合所得的税费计算方式不同于一般的个人所得税,其基础上征收一定比例的税款。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当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万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当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万元但不超过3万元的,税率为3%;当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但不超过12万元的,税率为10%;当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万元但不超过25万元的,税率为20%;当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万元但不超过35万元的,税率为25%;当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万元的,税率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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