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9063471 2023-03-07
答疑老师2023-03-07
老师:某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8年8月份,发生以下业务:(1)从粮库购进玉米62.5吨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2)从特约厂家运回酒瓶一批;(3)销售瓶装白酒和散装白酒。那么,该酒厂如何计算应纳增值税呢? 举例来说,从粮库购进玉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为50,000元,运杂费500元,则其应纳增值税额为:50,000元×17%(增值税税率)= 8500元。500元运杂费不计入增值税计税依据。 从特约厂家运回酒瓶一批,支付价款为40,000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其应纳增值税额为:40,000元×17%(增值税税率)= 6800元。 销售瓶装白酒,出厂价(不含增值税)200元/箱,销售散装白酒20吨,出厂价,则其应纳增值税额为:即1,000箱×200元/箱×17%(增值税税率)+20吨×X元/吨×17%(增值税税率)=XX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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