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8028411 2023-03-14
答疑老师2023-03-14
诸如您提到的这种情况,例如2021年12月暂估一个成本,但发票和款项在2022.04月份开票并付款的,税务局认定的是按照2021年的会计核算,若无法取得2021年的发票,则企业应以暂估支出为依据,按比例计算收入,并把取得发票后的扣除项目在2022年进行调增。比如有一家企业,在2021年内投资了10万元,但没有取得对应的发票,当年暂估投资,但到了2022年,取得了发票,则需要结合2022年的纳税要求,按规定扣除10万元的投资,并在2022年的汇缴中进行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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