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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151634 2023-03-14

我这发生一个事情,当地机关将门市房划拨到我们公司(国有企业),但是说让我们将门市房出租的一部分收入直接由上交到财政作为非税收入,请问有文件规定这个是否可行吗,再就是在税务那边是怎么认定的,有相关文件吗

答疑老师

答疑老师2023-03-14

据税法规定,所得税是企业和个人在正常经营活动中的所得而可能应纳税收的财产,包括货币、有价证券、财产权益和收入。而非税收入,一般是不参与所得税计算的,是政府收取财政不借助税收手段,也就是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等,而采取其他收费方式收取的财政收入。所以你说的这种情况下,可以将部分出租收入直接上交财政作为非税收入,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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