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150359 2023-03-23
答疑老师2023-03-23
这个问题很容易解决,税前所得=15万元/(1-税率-附加扣除比例)。山东地区按照国家最新规定,当个人月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元以上,但小于5000元时,税率为3%,1500元的附加扣除,因此,税前所得=15万元÷(1-0.03-0.015)=15.5万元。
快学用户_150359 2023-03-23
追问:原来如此,谢谢老师的指导。
答疑老师 2023-03-23
回答:不客气,这只是一个简单的计算问题,要是有更复杂的问题,请及时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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