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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146288 2023-03-24

(3)计算该企业对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4分)3.A电视机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生产出最新型号电视机,每台不含税单价2万元。当月销售情况如下(1)向某商场销售1000台,由于购买数量较多,给予8折的价格优惠;(2)调货给外省分支机构600台,用于销售;(3)购进电视机零部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500万元。要求(1)请描述如何才能对于8折优惠的折扣在计算销项税额中予以扣除。(2分)(2)请问调货给外省分支机构是否属于视同销售,并说明理由。(4分)(3)计算A电视厂当月销项税额;(3分)(4)计算

答疑老师

答疑老师2023-03-24

(1) 在计算销项税额时,8折优惠折扣可以使用价格核定法,即将2万元的不含税单价减去折扣部分,以1.6万元的不含税价格核定应纳税额。(2) 调货给外省分支机构属于视同销售,因为A电视机生产企业调货给外省分支机构之后,分支机构就拥有了电视机,可以自行销售,从而造成财务利益变动,从而将其视为视同销售。(3) A电视厂当月销项税额=1000台*1.6万元*17%=272万元。(4)针对该企业对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需要先了解该企业招待费的具体情况,以确定其应纳税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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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学用户_146288 2023-03-24

追问:(1) 企业招待费为100万元,其中50万元已经实施税控措施,凭证正确,不承担招待费税额。(2) 其余50万元未实施税控措施,凭证不全,承担招待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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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老师 2023-03-24

回答:(1)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50万元已实施税控措施的招待费,不承担招待费税额;50万元未实施税控措施的招待费,应承担招待费税额,此时此刻,企业对招待费的纳税调整额为50万元*17%= 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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