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问答

首页 > 会计问答 > 问答详情
会员头像

快学用户_150359 2023-03-26

老师,我想请问,我们从台湾进口一批护肤品,在网上已经填写了食品化妆品进口备案,提交完成后,下面写着需向检疫检验局提供纸质资料,资料详见第55号公告第三章第九条,但又有提示说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取消化妆品境内进口商备案事项?这怎么操作呢?

答疑老师

答疑老师2023-03-26

您好,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第55号公告,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取消食品化妆品进口备案事项,该公告第三章第九条,也明确了此后进口化妆品,检疫检验局仅需出具检验局备案号,申报运抵检验检疫地点。

相关问答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