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学用户_9062052 2023-10-20
答疑老师2023-10-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与销售额同开一张发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1289号)规定,如果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折扣额和销售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扣除折扣额12。 因此,在销售软件赠送硬件的情况下,如果开票时将软件和硬件的信息分别在发票上注明,且折扣额也单独注明,则不需要将硬件的销售额从折扣额中扣除。如果硬件未在发票上单独注明,则需要按照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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