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线自产的产品发给职工视同销售吗
用于办公和劳动场所的,属用于"纳税产品"的,不需"视同销售";
用于员工宿舍、食堂、娱乐等福利性场所(非纳税产品)的,应"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视同销售的行为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⑴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将购买的产品发给职工算不算增值税
这个不是视同销售行为.
将购买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是用于非应税项目.
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会计工作需要具备非常强的实操性,所以会计新手在实际做账过程中难免有所疏忽,看完上文,那么小编关于问题"自产的产品发给职工视同销售吗"就介绍到这里.你掌握了吗?如果想加强会计实操技能,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老师联系,可以多多跟我们平台的老会计交流心得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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