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视野讯 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南文化,证券代码:002445)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对中南文化出具警示函,并对中南文化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少忠、财务总监田自强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公告称,经查,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文化或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中南文化通过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资金拆借等方式,为控股股东江阴中南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集团)提供资金99571.99万元,截至8月27日余额为54,813.46万元。其中,2017年度中南集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9800万元。中南集团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第一条的规定。中南文化未按公司制度及时纠正有关违规行为并披露占用情况,也未按规定在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当期占用情况,直至2018年8月27日才予以披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九条、第三十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三十一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第三条有关规定。
中南文化未按规定披露上述内容,中南文化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少忠对此负有直接责任,财务总监田自强,对此负有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中南文化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少忠、财务总监田自强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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