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因此,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回答1: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一、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二、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
三、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符合以上三个标准的才是小微企业。
你总资产超了,不能认定为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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