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元以下应纳税额和滞纳金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自2012年8月1日起,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缴款凭证上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1元以下的,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纳税人进行申报表填报时,应正常填报申报数据,包括1元以下应纳税额数据,税务机关在征收时将予以减免。因此1元以下的税款不需要缴纳。
回答1:
税额不足1元的,按0元处理,其他的按常申报即可。
回答2:
1元以下的税额是不用缴纳的,当作为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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