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首页  >  初级考试  > 资讯详情

会计档案的移交

2026-01-18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企业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后,丧失法人资格的被兼并企业应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被兼并企业的会计档案经被兼并企业原主管部门同意或经双方协商后,可由兼并企业保管,也可由被兼

    企业办理产权转让手续后,丧失法人资格的被兼并企业应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被兼并企业的会计档案经被兼并企业原主管部门同意或经双方协商后,可由兼并企业保管,也可由被兼并企业的原主管部门或原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保管。保留法人资格的,可不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会计档案保管要求和保管期限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相关资讯
企业破产管理人的审计怎么做
简易征收企业收到专票怎么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存货滞销能把货物退回给厂家吗
个税改革何时开始
会计准则更改怎么办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