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税前扣除费用项目,防止企业随意列支成本、费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规定:企业在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退休保险基金等三项基金外,可根据
为了进一步明确企业税前扣除费用项目,防止企业随意列支成本、费用,国家税务总局最近规定:企业在为其雇员提存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退休保险基金等三项基金外,可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标准,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除此之外,企业不得在税前预提其他职工福利类费用。
目前,一些外商投资企业为其雇员提存了医疗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退休保险基金等“三项基金”,根据我国税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提存这些基金是可以税前列支的。但同时也有一些企业还根据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项目,造成对某些费用重复提存、列支,使税基遭到侵蚀。
据悉,企业实际发生的不属于上述五项预提基金经费开支范围内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可按实际发生数在当年税前扣除。但当年度税前扣除的此类费用不得超过企业全年职工税前列支工资总额的14%,其超过部分也不得在以后年度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