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收到一张专票,业务一直没给我,现在拿到了都已经超过认证期限了,请问能让对方作废冲红,重新开一张给我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进行红字发票的开具处理,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回答1:
发票过了认证期限但是符合规定开具红字发票情形的,可以开具红字发票。目前貌似没有对发票作废的期限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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