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红利为什么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因此,向投资者支付股息,应当在企业所得税税后分配.

企业利润按照什么顺序进行分配的?
一、利润总额(税前利润)-所得税费用=净利润(税后利润)
二、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五十条规定,企业年度净利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按照以下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二)提取10%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50%以后,可以不再提取.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提取比例由投资者决议.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三、如果向自然人股东支付股息,应当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百分之二十.
股息红利为什么不能税前扣除?综合以上所述,债权性投资和股权性投资,债权性投资者从被投资企业取得利息,股权性投资的投资者从被投资企业取得股息、红利.通常情况下都是不可以在税前进行扣除的,因为这是税后分利原则进行规定的;如果你们对此还有问题不明白都可以来找老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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