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中企业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会计处理
这笔技术维护费是可以进行全额抵扣的。
全额抵扣分录是,借;管理费用-服务费,或者管理费用-开办费,贷;现金或者银行存款,抵扣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借:管理费用-服务费,负数,或者管理费用-开办费,负数。
金税盘和技术维护费怎么做分录?
一、金税盘技术维护费的会计处理
支付时,仍应按原来的会计处理进行核算。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 购买时税控系统时的会计处理。即先按含税金额,费用正常计入-费用或相关的资产科目
由于该文明确了按价税合计直接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且其进项税不得再进行抵扣,则纳税人(不用区分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或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三、月底的会计处理
由于是直接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含简易征收办法的应纳税额),故该部分抵减的税额视同于已经缴纳的税额,则会计分录为:
借:应增税金——未交增值税 或者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金税盘及缴纳技术维护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答: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一、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金税盘跟技术服务费的会计分录是:
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
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或者管理费用(红字)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会计分录为:
(1)购入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 借: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2)凭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对于筹建中企业税控系统技术维护费会计处理的做法,一般是将其计入管理费用的科目来进行处理。因为是在筹建期,也可以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中进行核算。文章中还阐述了相关的问题。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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