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需要申报汇算清缴吗?
答:不需要,个体户一般都是定额征收税款.
汇算清缴对象
汇算清缴的对象有两个百:
一、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
二、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进行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期限
内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纳税人度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知了后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道税务机关报送会计报表和预缴所得税申报表;年度终了后四十五日内,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会计决算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版主管税务机关予以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应注意的是:
⑴实行按月或按季预缴所得税的纳税人,其纳税年度最后一个预缴期的税款应于年度终了后15日内申报和预缴,不得推延至汇算清缴时一并缴纳.
⑵若纳税人已按规定预缴税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则应在申报期限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权准的期限内办理.

哪些企业需要申报汇算清缴?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抄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知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道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薄的;
(三)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专、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度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需要申报汇算清缴吗?小编的答案是不需要的,从上文内容当中,我们其实也可以学习到一个税收知识重点,就是关于个体工商户实行的是核定征收税收方式,这种方式就不需要汇算清缴的.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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