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境外收货人与付款公可不一致能否退税
这个是不影响的,根据您的合同约定.
1、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境外收货人"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6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中对这个项目的填报规定如下:"境外收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出口贸易合同中的买方或合同指定的收货人,境外发货人通常指签订并执行进口贸易合同中的卖方".
2、提运单上的收货人
出口货物提运单上的收货人有三种显示方式,在实务中多数是两种:记名提单、指示提单.
3、舱单收货人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56号的规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启用新的舱单申报规则,运输承运人在向海关传输舱单数据时要求舱单收货人为实际收货人即实际提货人,或直接填写(指示提单下).

报关单的填制要求是什么?
1.报关单的填制必须真实,要做到两个相符:一是单证相符,即报关单与合同、批文、发票、装箱单等相符;二是单货相符,即报关单中所报内容与实际进出口货物情况相符.
2.不同合同的货物,不能填在同一份报关单上;同一批货物中有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也须用不同的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3.一张报关单上如有多种不同商品,应分别填报清楚,但一张报关单上最多不能超过五项海关统计商品编号的货物.
4. 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料、及进口后经批准转内销或作为资产顶进,也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5.报关单中填报的项目要准确、齐全.
6.电脑预录入的报关单,其内容必须与原始报关单上的内容完全一致.
7.向海关递交的报关单,事后发现差错,须立即填写报关单更正单,向海关办理更正手续.
8.对于海关放行后的出口货物,由于运输工具配载等原因,全部或部分未能装载上原申报的运输工具的,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向海关递交《出口货物报关单更改申请》.
报关单境外收货人与付款公可不一致能否退税?这两者填写不一样,其实是没有很大的关系的,可以正常退税的,大家不用担心.但是,对于报关单的填制是非常重要的,必须要真实、完整、准确,如果不符合要求,就不能使用.上文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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