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如何区分
(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
(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
(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以后重新起算,故中断前后实际上是两个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
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2.权利人主张权利.指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明确提出要求其履行义务的意思通知.这种意思通知,在方式上没限制(口头或书面等能达请求效果的各种方式),只要将催告之意思传达于相对人,并于事后能证明.包括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提出催告.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是指权利人的相对人表示知悉该权利人的权利存在的行为.同意履行义务的形式,无特别要求.关于义务人的同意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1)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2)对于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权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对于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应当认定对其他连带债务人也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摘取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4)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其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其中断.诉讼时效中断适用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以外的诉讼时效期间类型.
4.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应诉,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申请支付令、申报破产债权、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包括依照其他法律规定的争议解决程序提出的权利主张,还包括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或有关单位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请求等.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如何区分?对此,小编来总结一下.诉讼时效如果要中止,是有时间上的限制的,一般只能在结束前的六个月之内.而中断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整个诉讼期都是可以的.这是最主要的区别.希望本文的内容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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