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信息表可以跨越开负数发票
可以开具.
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根据上述相关文件并没有说明开具的《通知单》要在当月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而销货方待开出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冲减销售额,因此不涉及跨月无法开具的情况,请参照执行.

负数发票和红字发票有区别吗?
负数发票就是上月(或者本月前任意月份)开具了一份正数发票,但是本月因为种种原因需要重新开前一次的发票(注意一点就是这笔业务已经"隔月"了,如果在本月中及时发现开的票有问题,只需作废本月中有误的发票),这笔业务也已经向税务机关报了税了,那就开具销项负数发票冲回错误的,再开一份正确的发票,就行了.负数发票等于红字发票.
红字信息表可以跨月开负数发票吗?如果跨月了,是可以开具负数发票的,也就是红字发票.但是不可以将发票作废了.在开具的时候,要根据具体的文件规定来执行,不能随意开具.大家明白了吗?更多相关内容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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