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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和劳务报酬是不是合并汇算清缴?

2022-11-26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在实际工作当中,有的人不仅仅有在职工资,也会在外进行兼职,从而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一般我们工资的话,公司就可以给员工申报个人所得税,到了年底,我们员工可以自己做个税汇算清缴.那工资和劳务报酬是不是合并汇算清缴?对于汇算清缴,工资和劳务报酬是要合并的.

工资和劳务报酬是不是合并汇算清缴?

劳务报酬和工资薪金平时是需要分别按月做个人所得税税款申报的,年终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合并一起计算纳税.

劳动合同关系下,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在内部劳动规则约束;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劳动,并根据劳动者的职级、能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同时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

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合同关系下,约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劳动者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根据合同约定事项自主安排劳动内容,劳动者不受支付报酬一方的的管理,劳动者服从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事.

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劳务报酬所得.

工资和劳务报酬是不是合并汇算清缴?

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是怎么计算的?

据了解,从2019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其中,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和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有关规定如下:

1、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计算方法

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所谓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一,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

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工资和劳务报酬是不是合并汇算清缴?通过上述的资料内容,我们已经知道了工资和劳务报酬是需要合并汇算清缴的.在每个月的时候,工资和劳务报酬是可以分开进行申报的.此外,我们还介绍了劳务报酬所得和工资薪金所得的相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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