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图方便,省去乘车去总公司盖章开委托书的过程,定远一会计竟然伪造假章,帮分公司私结百万工程款。近日,定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岱山责任区刑警队成功敦促一名伪造公司印章犯罪嫌疑人吴某投案。
9月27日,岱山责任区刑警队接到桐城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报警称:其定远县分公司有员工私自伪造“桐城市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印章。接到报警后,岱山责任区刑警队民警通过调查发现会计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通过研判很快摸清了吴某活动轨迹。
在开展抓捕的同时,民警多次与吴某的家人及同事沟通,对他们耐心劝导和宣传相关法律政策,让他们规劝吴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迫于法律的威慑,11月14日,犯罪嫌疑人吴某主动到岱山责任区刑警队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为了工作方便私刻总公司印章用于资金结算。
据吴某交代,2012年总公司中标定远某工程,并将该工程项目承包给定远分公司。但每次结算工程款时,都必须要去桐城总公司开委托书并盖章,等到工程款打到总公司后,再由总公司打给分公司,一来一回耽误不少时日。
2014年9月,在一次去桐城总公司开委托书的途中,身为分公司会计的吴某在路边看到了刻假章的小广告。为了图方便,吴某便在路边刻了总公司的假章,并伪造了委托书,没有通过总公司分两次帮分公司私结了工程款共130万元,直到近日总公司核对账目时才东窗事发。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已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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