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晓 越)
本报讯 鉴于ST鑫光未能及时对去年全年业绩作出准确的预计,几度变更业绩预计结果,没有及时揭示公司去年亏损和公司股票可能暂停上市的风险,根据有关规定,深交所日前发布公告,对ST鑫光予以公开谴责。(公告见A2版)
经查,ST鑫光在披露2002年全年业绩预计信息时存在以下问题:ST鑫光在2002年10月29日刊登的第三季度季度报告中称,由于公司的资产变现和债权处置存在不确定性,公司2002年全年是否盈利尚不能确定。2002年12月6日,该公司又发布公告称,公司有望通过回收应收款等工作实现2002年全年扭亏为盈。但在2003年1月3日刊登的公告中,ST鑫光却称由于应收款的回收以及相关的会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2002年全年能否盈利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针对ST鑫光上述多次变更业绩预计的行为, 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董事会应当对2002年全年业绩作出真实、准确的预计。2003年1月8日,该公司再次对2002年全年业绩预计进行了调整,发布了2002年度预计亏损并有可能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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