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首页  >  初级培训  > 资讯详情

职工取得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2026-01-14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工伤保险待遇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据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消息,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工伤保险待遇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相关法规链接:《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相关资讯
银行预留印鉴有何意义呢
验资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区别是什么
银行基本账户的销户手续怎么操作
怎么处理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呢
如何选择银行结算方式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