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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推进房产税开征方案研究

2026-01-27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近期,江苏省有关部门对如何开征房产税,展开实质性的研究。一位业内知情人士透露:开征房产税,被认为是未来取代限购、限贷的长效楼市政策。在两者对接之前,限购、限贷短期内难以全部取消。 对于房产税,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波教授有着比较深入的研究。由高波担任首席研究员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研究》,

近期,江苏省有关部门对如何开征房产税,展开实质性的研究。一位业内知情人士透露:“开征房产税,被认为是未来取代限购、限贷的长效楼市政策。在两者对接之前,限购、限贷短期内难以全部取消。”

对于房产税,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高波教授有着比较深入的研究。由高波担任首席研究员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中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研究》,是房地产领域迄今为止理论实践研究中最大的一个科研项目。

他曾赴上海、重庆这两个正在试点房产税的地方调研,并认为上海的方式更为科学。他建议江苏如果开征,也应对之前拥有的住房不征税,对新增量商品房起征,这样既能控制房地产过热又不会影响市场正常需求。

但是,“既然是税,是一个新的税种,那么就要放到整个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大框架下进行,并且不能当成是普遍意义上的税。所以房产税的全面开征,将会有一个长期的过程。”高波对记者表示。作为经济学者,他希望通过对房产税的研究,能够促动中国的税制改革,还原和理清税制在中国的本源。

高波认为,如果征收房产税,那么70年后就不应该再交土地出让金,从现有情况看,这显然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此外,目前房地产领域的税收体制存在着诸多不合理的现象,之前有人统计说,一套房子从建设到出售,要被征60多种税,这也意味着我们要进行税收减、并的改革。

他分析,开征房产税的目的,不是把它作为调控房价的工具,其本质上不是为富人也不是为穷人服务的,而是更好地为社区所有居民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这是房产税定位的本质。高波说:“房产税属于地方税,而且是为地方居民服务的,因此,征收房产税原则上应该以区、县(市)为主体,留在本级服务居民。最好是交由社区,让社区为所在区的老百姓,提供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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