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对方开具的发票,对方一直未认证,一年以后发现纳税识别号错了,能红字重开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如上所述,既然“识别号错了”,当然属于“开票有误”,可以依法开具红字发票。
回答1:
既然是发现发票开错了,应该是可以冲红开正确的蓝字发票的。
回答2:
发票开错了当然是可以重新开具的,但是一年时间之久你看下你的开票系统是否能开具红字信息表,再做进一步的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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