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金琳 李祥林 陈炎平 全柯
近日,甘肃省政府发出《关于建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涉税信息共享及跟踪分析机制的通知》,决定建立全省营改增试点涉税信息共享及跟踪分析机制,确保及时掌握全省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
通知从信息共享、数据共享和督查指导等方面,明确了甘肃省19个省直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向国税机关提供的103项重点涉税数据内容,提出了签订信息共享协议、约定交换事项的具体要求。比如发展改革部门要提供审批、核准和备案的投资项目和批准企业债券发行等信息;建设部门要提供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招投标、建筑许可、合同造价和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等。
通知还要求统计、发改、工信、人社和商务等部门及时提供营改增数据和成效分析,财政、税务部门要会同人民银行及财政部驻甘专员办不定期地开展督查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营改增试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记者了解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甘肃省国税局主动作为,认真分析营改增新增行业特点和税收管理难点,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省国税局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全方位拓展涉税信息的来源渠道。
比如,从省工商部门获取全省6万户工商登记信息,将2.6万户纳入正常管理;从海关获取229户企业报关出口信息开展指标预警分析;
从互联网获取31家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公告、股权减持和股份变动等信息200余条;
从省铁塔公司获取资产移交处置信息3.4万条,开展3家电信企业资产出售涉税风险分析;
从省商务厅获取省内企业对外投资信息近200条,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
从省发改委、国土厅等获取建筑业和房地产项目涉税信息3000余条、建筑施工项目信息2000余条,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全面掌握施工情况;
主动联系省建设厅、交通厅、公路局和42个项目建设单位,获取工程信息300余条,全省共签订委托代征协议47份,代征入库税款698万元。
在省级层面部门协作的基础上,甘肃省各级国税机关积极行动,推动建立了12个市级、31个县级综合治税保障制度,制定了4个综合治税考核奖惩办法,出台了2个省级、24个市级和41个县级部门间综合治税文件。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甘肃省国税局共获取和应用第三方涉税信息17.9万条,以此增加税收8.3亿元,调减增值税进项留抵1323万元,弥补企业所得税亏损5274万元,罚款252万元。一个以“政府领导、国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为特点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和税收共治格局,正在甘肃逐步健全。
甘肃省国税局局长韩月朝表示,下一步,甘肃省国税局将结合通知内容,力争在今年10月底前与至少15个单位签订《涉税信息共享协议》,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理念,加强对第三方涉税信息的分析应用,推动税收征管水平的提升和税收共治格局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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