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事务所收费有了新标准。
根据规定,会计事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在执行时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企业承受能力及规模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幅度不限。同时,各级业务主管部门不得强行要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到本部门的事务所办理咨询、查证业务,更不得将其职责范围内的正常行政公务交给事务所实施有偿服务,否则被查证方有权拒绝交费。
各会计事务所在办理业务时,应与委托方签订协议,同时按收费标准30%至50%预收费用,其余费用在业务完成时一次收取。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