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1日起,中介评估费用将小幅调高。记者在杭州几家中介公司了解到,各大中介已经在准备调整公司对外评估价格公告栏了。 据悉,新收费标准规定,不管房屋性质如何,上下家收费将有统一的标准,而且它还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0.012%。如果一套住宅的价格是200万元,今后的评估费用将是1000000×0.42%+(2000000-1000000)×0.3%=4200+3000=7200元。 据该中介公司的销售人员介绍,新的评估费标准实际上增加了不少房产交易成本。她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套总价在100万元的房子,现在的条件下,交易双方只需交纳总价0.3%的评估费,各为3000元。2月1日之后,将按照0.42%的标准收费,就是4200元,买家卖家分别增加了1200元。 浙江省物价局的一位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该局浙价服(2005)6号文件规定而对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所作的调整,这一政策针对的是整个资产评估业,房地产评估仅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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