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首页  >  初级培训  > 资讯详情

财务经理一年侵占公司794万一审获刑8年

2026-02-10 来源:快学会计网

导读:.addon-special { clear: both; margin: 15px auto; font-size: 12px;}.addon-special .special-title { background-color: #FFF; border-bottom: 1px dotted #DADBD6; border-top: 1px dotted #DADBD6; color: #1C2C58; font-size: 14px; margin: 0 auto 5px; overflow: hid
.addon-special { clear: both; margin: 15px auto; font-size: 12px;} .addon-special .special-title { background-color: #FFF; border-bottom: 1px dotted #DADBD6; border-top: 1px dotted #DADBD6; color: #1C2C58; font-size: 14px; margin: 0 auto 5px; overflow: hidden; padding: 10px;} .addon-special iframe { margin: 0; padding: 0;}

中山某汽车修理厂财务经理张某健利用职务便利,一年内侵占公司资金人民币794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其中购买了4辆小车。目前,张某健因职务侵占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4年6月开始,被告人张某健在担任公司财务经理期间,利用日常工作中接触、操作公司账户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公司供应商、调整公司账目,骗取其他财务人员银行U盾、密码等方式获取授权,在未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同意的情况下,通过网上银行擅自将公司账户上的资金转账至深圳某光电有限公司、中山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账户。然后再由上述两家公司将收到的款项转帐至被告人张某健控制的银行账户。

截至2015年7月3日,被告人张某健通过上述方式累计侵占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7941851.7元,并将上述资金用于个人经营公司、购买汽车、网上购物、日常生活奢侈消费等。2015年7月11日,被告人张某健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罪行。破案后,被告人张某健已退还被害单位共计人民币455444.76元,其余侵占款项未能偿还。

另查明,被告人张某健用上述资金购买的丰田86汽车、雪佛兰汽车、五菱面包车、比亚迪汽车各1辆。其中,丰田86汽车、五菱面包车、比亚迪汽车已变卖折价人民币165000元用于偿还侵占款项,但雪佛兰汽车因未能过户到公司名下,故不能作为退赃来处理。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健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责令被告人张某健退赔被害单位中山某汽车修理厂有限公司现金人民币7486406.94元。

相关资讯
为什么私立医院微信和刷卡手续费要进管理费用
个税代缴,已经从个人工资扣回,为什么实缴时
南京全面执行《审计现场管理办法》
“十三五”广东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发布
金荔科技两名财务大员失踪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

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