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入账的发票要退回如何处理
作为取得发票的一方,由于发票需要归还给原单位,造成原来的凭证没有原始单据了,财务可以根据新的补充协议,将已经入帐的发票联复印一份,由原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同时附个情况说明.等新开的发票到财务的时候,将原来记录发生业务的凭证全部冲销的同时将新发票视同新的业务重新做凭证.这样在税务检查的时候可以很清楚的看清业务的变更过程,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而作为开出发票的一方,可以凭退回的发票联,开红字冲销,然后再开兰字发票.在实际工作中也得到了当地税务的认可.当然,这仅限于普通发票的处理.增值税发票需要到税务机关开退税折让证明或者是反开票.
参考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相关规定,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已入账的发票能退回吗
首先要确定的是发票 的类型是增值税发票还是普通发票
增值税发票肯定不退的,已认证的发票已抵扣,就算对方开了红字发票,也要再开一张正字发票的,不能换其他单位开票
如果是普通发票,一般也不退,麻烦先不说了,另开来的发票如果是最近的,显然与账对不起来;如果是旧开的,那对方开票的时候等于是违规了.
以上就是关于已入账的发票要退回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全部解答,对此,各企业处理方式可能不一,看完上文的朋友应该知道了,作为财务人员我们一定要对政策的更新留意和了解,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在线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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