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开发票怎么做账务处理
1、留抵,按照你日常纳税比率抵扣部分,剩余部分下月抵扣.但在一般地区,是不允许留抵的,北京上海可以按税法规定留抵;
2、在月底前给客户再开部分票或做无票销售过渡处理.
至于其相关的账务处理,则是可以这样考虑:
当月取得的发票,当月认证并抵扣;
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规定:"九、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发票金额大于报销金额发票账务处理如何做?
答:对于发票金额大于报销金额的情形,必须如实按照发票金额报销入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企业在采购业务中收到的发票,其报销金额可以小于或者等于发票上的金额,只要不超过发票金额即可.
企业在费用管理中,当发生费用需要报销时,其报销金额为发票上的金额,但也可以低于此金额,这其中包含差旅费、餐费等发票.
入原材料购进、固定资产购进等所获得的发票一般由发票上的金额入账,这样能更好的客观反映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因此,对于发票金额大于报销金额的情形,其账务处理如下:
1、付款时,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购进原材料,收到增值税发 票,(假如是小规模纳税人,原材料已经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贷:预付账款
3、下月收到退回的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付账款
多开发票怎么做账务处理?我们都知道,纳税人在发票的开具上是没有数量上的限制的,因此很容易造成多开发票的情况,上文中针对这种情况讲解了具体的处理方法.另外,发票在开具了之后,大家一定要妥善保管,以免丢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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