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补发工资如何个税申报
对于补发工资来说,个税不管其劳动所属期的归属,其都归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这一扣缴项目确定以后,余下的关键就是看何时发放工资了。实际发放工资的当时,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扣缴义务人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并预扣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规定:“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办理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根据纳税人报送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以下简称《扣除信息表》,见附件)为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年度中间更换工作单位的,在原单位任职、受雇期间已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不得在新任职、受雇单位扣除。原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纳税人离职不再发放工资薪金所得的当月起,停止为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补发离职人员工资个税会计分录
答: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含津贴,补贴),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
借:其他应收款-个税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下月做工资时扣除
借:生产成本 / 管理费用 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收款-个税
根据有关规定,调资后补发以前数月的工资,可以分推到所属月份,与原来的月工资合并计算应缴个人所得税,扣除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即为应该补缴的税款。
离职员工补发工资如何个税申报的讲诉就到此结束了,我们主要要看发放工资的实际时间,发放工资的时候就要缴纳相应的税费,需要注意的是原公司也是需要缴纳个税的,遇到此类问题、被困扰的小伙伴,可以自己试试上述几种解决方式。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