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高管支付租房租金如何账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另据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答复:补发的工资可以分解到所属月份征税;奖金及其他津贴补贴发放时一律并入发放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企业租赁房屋给公司高管个人居住,房屋租金按季支付,需合并到季度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职工租房是能否计入应付福利费?
新会计准则规定凡是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费用都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按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计提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生产成本-福利费
制造费用-福利费
销售费用-福利费
在建工程
贷:应福职工薪酬-福利费
支付时凭房东收到租金的收据入帐,会计分录为
借:应福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现金

为公司高管办理补充保险的支出,能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因此,企业仅为部分员工(公司高级的管理人员)办理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费,不符合财税〔2009〕27号文件为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条件,相关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公司为高管支付租房租金如何账务处理?如果这部分租房租金不是作为补贴,那就需要直接合并计入高管的工资,然后申报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具体的操作细节文中有详细的解说.若是还想要学习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欢迎随时加入我们的学习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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