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去年的费用发票怎么做分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贵公司虽然未在去年取得合格的费用成本单据,但在次年汇算清缴前取得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账务处理可以将原分录红冲,同时再做一笔蓝字分录并将发票附后即可.

去年的发票今年不能报销入账有什么依据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现就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收到去年的费用发票怎么做分录?如果是去年的费用没有收到,那么去年应该已经做了分录的.这种情况要先用红字来进行冲销,再做相应的分录.在企业汇算清缴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扣除的.更多相关的内容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

点击长按保存图片,微信识别
扫码立即领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