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印花税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纳税人义务人只有发生上述应税行为才发生纳税义务,如果视同销售行为没有发生印花税的应税行为则不用纳税,反之,则应纳税。

视同销售的印花税计算
印花税计算公式:
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印花税么?阅读完上文,相信关于这一问题的知识你已经有了大致了解,如果你对此还有更深刻的理解,欢迎向我们官网的会计老师提出来,大家一起交流探讨,让我们能更加巩固自己的会计财务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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