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残保金要放在应交税费里
残保金是由税务局代征,应通过“应交税费”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残保金计算中的工资总额不是“工资薪金总额”也不是“应付职工薪酬”而是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用人单位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工资总额由以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统制字[1990] 1号、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2018)
在计算残保金缴纳基数时,既要按照“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明细科目进行提取数据,还要算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即“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科目。
总之,残保金计算的工资总额,是上述两科目的本年借方发生额之和,不是扣除个人所得税、保险和公积金后的实发数,也不是计提数。
残保金财务处理
(1)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残疾人保障金
贷:应交税费——残疾人保障金
(2)缴纳:
借:应交税费——残疾人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逾期欠缴、拒缴残保金后果很严重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没有安置残疾人就业缴纳残保金一定要按时缴纳,如果没有按时缴纳会有地税专管员通知催缴,仍不缴纳的由残保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
残保金逾期之后还会从欠缴之日起(当地残保金申缴最后期限)按日加收5‰滞纳金(这里一定要注意一下是千分之五)。主要依据是《残疾人就业条例》。
在相关部门通知、催缴后仍不缴纳的,属于故意补缴,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其行为属于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为什么残保金要放在应交税费里?残保金是由税务局代征,应通过“应交税费”和“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残保金计算中的工资总额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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